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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股份制商业银行新设分行审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8 05:11:25  浏览:991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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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股份制商业银行新设分行审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股份制商业银行新设分行审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2]244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

  为提高市场准入监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稳健发展,总行决定取消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新设分行集中审批的年度规划管理方式,改为主要依据审慎监管要求,按标准即时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民银行依据的审慎监管标准:

  (一)资本充足率(按五级分类提取呆账准备后计算)。申请设立分行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申请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一般应达到8%,其中,对资本充足率低于4%的银行,应严格限制其设立新的分行;同时,申请银行应具有规定的营运资金拨付能力。

  (二)资产质量。申请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般应低于15%,并且其他资产质量良好;对不良贷款率高于15%,但不良贷款的余额和比率逐步下降的银行,可结合其他因素适当予以考虑。

  (三)内控与管理水平。重点考察公司治理是否良好、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业务经营是否依法合规等。考察依据主要以人民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报告和有关风险评级结果为准。

  (四)资产扩张速度。对于资产增长过快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将适当限制其新设分行的数量。

  总行对上述要素分别给予不同权重,得出综合评价,以综合评价作为申请银行分行准入数量的基本依据。各申请银行每年度分行准入数量一般控制在3家以内,对在西部设立分行的可适当放宽到4家;新设分行的具体数量按上述标准并结合监管情况确定。

  二、申请银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人民银行可暂停其新设分行的审批:

  (一)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二)发生可能导致银行重大风险损失事件的;

  (三)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出现严重缺陷的。

  三、调整后的审批制度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划未执行完毕的,仍然有效;规划执行完毕的,其全年新设分行数量根据新的评估方法并扣除跨年度因素确定。

  各商业银行新设分行的审批程序不变。但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对规划执行完毕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提出的新设分行申请,应先向总行请示,在总行答复后方可正式受理该银行设立分行的申请。

  自文到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准入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173号)第一条关于核准股份制商业银行机构发展规划、第三条关于设立分行应符合人民银行批复的机构发展规划的内容不再适用。

中国人民银行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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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未被抗诉的被告人可否加重刑罚问题的电话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未被抗诉的被告人可否加重刑罚问题的电话答复

1991年2月14日,最高法院研究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0)粤法刑一文字第4号《关于对未被抗诉的被告人可否直接加重刑罚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第二种意见,即: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提出抗诉的,不宜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未被抗诉的被告人直接加重刑罚。

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未被抗诉的被告人可否直接加重刑罚问题的请示 〔1990〕粤法刑一文字第4号
最高人民法院:
我们在审理共同犯罪的抗诉案件时遇到这样的问题,即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是共同犯罪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某个被告人,而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检察机关没有提出抗诉的某个被告人,原判处刑失轻。如被告人罪行十分严重,应当判处死刑,但一审判处了死缓,而这个被告人有的没有上诉,有的提出上诉。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时可否直接对一审判处死缓的被告人改判死刑的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和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即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限制的规定,对检察院未提出抗诉的一审判处死缓的被告人可以加重刑罚,即可以直接改判死刑。这个改判是符合法律理论的,高法编的刑诉法教材也明确说了这种情况是可以直接改判加重刑罚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诉人不得加重刑罚是个原则。抗诉不受限制,只是指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被告人。对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的其他被告人不宜直接加重刑罚。特别是对一审判处死缓的被告人,如果二审认为,确实需要判处死刑,也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以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本院审委会多数人倾向于第二种意见。当否,请予以复示。
1990年1月22日



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尤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有中国特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全党全国人民集体积存的结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跨越世纪的新征途上,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这是党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不可支援的结论。
一、概述
中国共产党是非常重视理论指导的党。它在领导我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先后实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理论总结,它的主要创立者是毛泽东,我们党把它称为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它的主要创立者是邓小平,我们党把它称为邓小平理论。
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发展,直至成熟,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邓小平理论形成、发展的起点。
第二阶段: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邓小平理论开始产生,形成主题。
第三阶段:从十一大到十三大,邓小平理论逐步展开,形成轮廓。
第四阶段:从十三大到十四大,邓小平理论走向成熟,形成体系。
第五阶段:从十四大到十五大,邓小平理论进一步发展。
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围绕这个根本问题,邓小平坚持一切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一切从我们所处的时代特征出发,尊重群众,尊重实践,既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在人民群众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的结合,产生了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邓小平理论“是贯通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方面比较完备的科学体系。”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
二、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对邓小平理论中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1、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根本方法更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础。
2、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是分不开的,“解放思想,开支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首先是解放思想。”
3、改革开放就是解放思想。
4、确立了党的思想路线。
5、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是要勇于冲破落后的传统观念的束缚,善于从实际出发,努力去开拓进取。
(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宣布:“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三)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
邓小平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成败,发展中国家谋求发展的得失,发达国家发展的态势和矛盾,进行正确分析,作出了新的科学判断。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表明我们党对我国国情的客观判断和科学认识,为我们党制定今后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五)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
邓小平同志认为:“我们现在真正要做的就是通过改革加快发展生产力。
(六)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强国之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决定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上来的同时,就作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
(七)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四项基本原则,包括:社会主义道路,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党的领导,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八)实施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战略
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
为了实现上述“三步走”的战备目标,邓小平同志着重论述了以下问题:
1、确立了这个战备总体而已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路线,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2、要处理好改革、稳定与发展的关系。
3、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
4、制定了“科教兴国”的战略。
5、正确处理好眼前和长远的关系。
6、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九)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1、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
3、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
4、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乎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
5、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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